Ch.13
Jessica Ver.
我做了一個好長好長的夢。
夢裡的東西模糊得只能看見朦朧的光影,光怪陸離有如萬花筒中的世界一般讓人暈眩。
恍恍然不知所措間,是一個修長的身影拉著我的手奮力前行。
唯一看得清楚的是那清澈溫柔的目光,如同黑暗中耀眼的晨光,指引我走出混沌的幻境。
睜開眼睛,是一個陌生的房間。
Tiffany坐在我的床前,一臉擔憂地看著我。
“Fany……我……小允……”勉強抽動著嘴角吐出幾個音節,身體好痛……
“Jessi,你沒死,只是昏睡了一個禮拜,但是你的身體極其虛弱,你先不要動,我讓泰妍去找醫生。”
我有好多話想問,可卻說不出話來。
一個星期後。
“Jessi,醫生說你沒有生命危險了,好好靜養就好了。” Tiffany扶著我坐起來。
“Fany,小允呢?為什麼我沒死?小允也沒死對不對?她在哪裡?”
Tiffany還沒有來得及回答,傳來的卻是金泰妍低低的聲音:
“Jessica,小允她……可能再也不會回來了……
這時一個聲音從門外傳來:
“泰妍姐姐,我們可否進來覲見?”
“進來吧。”
門被打開,十餘名衣著華麗的人魚貫而入跪伏在我的床前。
“Jessica大人,國不能無主,您身為君上留下的唯一純血血脈,如今依律代行君王之職;臣等十三貴族,誓願扶佐女王左右,萬死不辭。”
領頭的徐家當主已經換成了一個漂亮的女孩子,聲音輕柔,臉上還帶著些許稚氣。
其他人起身走出房間時,她又向我深施一禮:
“Jessica大人,我是徐家新的當家徐珠賢,先父之前對您的不敬,我願在此賠罪。”
十三貴族走後,Wythford大叔又領著一群人進來向我行禮:
“Jessica大人,如今您作為林家新的主人,我等身為林家家臣,願發誓永世追隨於您麾下。”
這是怎麼回事?
“Jessica,我會把事情完完全全的告訴你。如你所知,我們金家和林家,是僅存的兩家純血吸血鬼,而這一代的『王』,是小允……”
家臣們退下後,金泰妍看著窗外緩緩的敘述著,像是在說著別人的故事,可是表情卻是抑制不住的哀傷。
純血吸血鬼會誕生三個角色,一個是能力最強大、負責仲裁和統治一切的『君王』,一個是負責監督『君王』的『刑官』,另一個是負責輔佐『君王』的『相』。與人類的三權分立類似,這三個角色也互相牽制,互相平衡。
金家和林家在這一代剛好只有三個孩子,被上天選為『王』是林允兒,金泰妍是『相』,而金泰妍的長兄金希澈則是『刑官』。
金泰妍說,純血的『王』能力最強,但是也有不能觸犯的禁忌,擅自將自己的血液分給別人就是禁忌之一。純血之君的血液擁有很強大的能力,喝下一點點就能治愈Level E的狂躁症,同時跳過漫長痛苦的進化過程直接變成Level B的高級吸血鬼。若是與純血之君交換血液進行血盟,儀式結束後,另一方也會變為純血吸血鬼。
因此,為了防止被心術不正之人利用打破自然界的平衡,血族的先祖規定純血之君不可擅自將自己的血液分予他人或與他人進行血盟,觸犯禁忌者,純血之君連同受血者一起必須以死謝罪。而監督『王』是否觸犯規則,並在觸犯規則時予以制裁,則是『刑官』的職責,而刑官的武器也是唯一能夠對純血之君造成傷害的東西。
那天林允兒為了救我不由分說的與我血盟,觸犯了禁忌。根據規則,於是金希澈不得不出現,實施相應的制裁。
“那我為什麼沒死?”
“那是因為,小允為了保護你,選擇了『第十三條』……”
“『第十三條』是規則中唯一的例外,是因為特殊情況而制定的。先代血族的上層社會中曾經發生過一場很大的內亂,最後鬥得兩敗俱傷,高級吸血鬼中僅僅剩下林家的『王』與金家的『刑官』兩位純血吸血鬼。
“為了延續吸血鬼的族群,『王』和『刑官』經過長時間的商議,從人類中選擇了13個人,將自己的血分給了這13個人飲下,而這13個人則宣誓世代永遠效忠純血之君,這就是現在能力僅次於純血家族的十三高階貴族Level B的祖先。
“但是純血之君觸犯了禁忌也是事實,但是由於情況特殊,於是『第十三條』就這樣被創造出來。
“根據『第十三條』,受血者可以不死,但是分血的『王』必須在『刑官』監督下參與一個神秘的『遊戲』,在『遊戲』中,能力被限制,時間也被限制,無論死去還是生存下來都算是完成贖罪;生存下來的人,回來繼續擔任『王』的職責。”
“那麼,歷史上從這個遊戲生存下來的人有多少?”
“據說『第十三條』中的遊戲是對純血之君來說是贖罪的制裁也是證明自己能力最好的方法,生存下來的人,會成為歷代純血吸血鬼中最高的存在,會被冠以『黑暗的救世主』的稱號。
“但是在千萬年的歷史中,除了那位傳說中的先祖,還沒有一個『王』,可以活著從這個遊戲中走出來……”
小允你這個傻孩子……
你什麼時候,可以稍微自私一點就好了……
“Jessica,剛剛小賢也說了,按照規定,由你來繼承小允留下的一切;不過小允關照我,不能讓這份重擔成為你的絆腳石,所以我會幫你打理一切;最後她讓我轉告給你一句話——”
“什麼話?”
“她說,很抱歉,沒有經過你的同意,擅自就讓你變成了不老不死的怪物,承受和她一樣的黑暗和寂寞……”
金泰妍說完這句話,就落荒而逃似的走出了房間。
我的眼淚在那一刻噴湧而出,怎麼擦都止不住。
“Jessica大人,您吩咐的事情,已經完美的完成了。”
“好的,辛苦您了, 請好好的去休息幾天吧。”
“是。”
“Jessica,沒想到你還挺有商業天分的,比林小允那小鬼管得好多了……不過日程繁忙的當紅歌劇音樂劇女王還要管理這麼龐大的一攤子,不累嗎?你明明可以讓我來的。”
“沒關係的泰妍,這是她留下的東西,我必須要守護好等她回來……”
簽完最後一份文件,我揉了揉太陽穴,看向漸漸變得明亮的天空。
又是……新的一天啊。
不知不覺,這已經是林允兒走後的第七年。
我依然是舞台上的音樂劇演員,Tiffany仍然還是我的經紀人,偶爾和泰妍打打鬧鬧,日子仍然過得一如往常。
除了那隻金牌大閒鬼林允兒消失了,除了我和Tiffany相繼成為吸血鬼,除了我開始慢慢的學會了管理林允兒留下的龐大產業,我真的會以為,什麼都沒有變過。
但是每天,當我一閉眼,那些關於林允兒的記憶又會像洪水一般湧出來,惡作劇的林允兒,賴在我家不走卻每天為我做好早餐的林允兒,在我怕黑的時候會緊緊抱著我的林允兒,無論再累也一定會為我細心準備便當的林允兒,像小孩一樣每天跟在我身後逗我開心的林允兒,我唱歌的時候站在最顯眼的包廂裡盯著我看的林允兒,夢境裡出現的,都是那個人嘴角的弧度和溫柔的雙眼。
我曾經問過金泰妍,為什麼林允兒不計代價也要讓我活下來?
金泰妍沉默了半晌,可當我以為她不會回答這個問題時,她悠悠的開口了:
“因為死去的人,當存留於活著的人的記憶中時,才能永生。
“或許在小允看來,如果她無法完成『遊戲』,這就是能陪著你的唯一方式了……”
聲音輕柔,像是怕驚飛了庭院裡的鳥兒。
看透了我似懂非懂的雙眼,金泰妍笑了笑用手蒙住我的眼睛:
“來,感受一下,小允的溫度吧?”
那是何等溫暖的力量,靜謐地隨著身體的脈絡流遍我的全身。
就像那個孩子一直以來不動聲色的守護。
“Jessi,你們兩個都是傻瓜。既然都愛著對方,為什麼當初不坦誠一點?”
“Jessica,時間已經回不去了,小允也並不想因為自己而牽絆住你的幸福,試著放下她吧。”
金泰妍和Tiffany如是說。
可是我怎麼放得下她?流淌在我身體裡的她的血液,梳妝台上的玫瑰花,無時無刻告訴我她還活在這個世界上。
小允啊,只要你活著,我亦甘心待你歸來。
所以你留下的東西,由我來為你守護。
在新劇<Legally blond>連續十場大獲成功的時候,欣喜若狂的導演包下了劇場旁邊一間格調不錯的酒吧,說是要請所有的演員和工作人員喝酒。
喝得有些微醺的時候,台上的歌手拿起了吉他唱起了抒情曲。
It's been so quiet since you've gone,
And everyday feels more like a year,
Sometimes I wish I could move on,
The memories would all just disappear.
So many things I should have said when I had the chance,
So many times we took it all for granted.
……
I'd never thought I'd have to let you go,
I'd Never thought I'd ever feel this low,
I Wish I could go back,
And we stop the world from turning.
……
從你離開的那天起,已經幾番春秋幾番雨。
我們之間的關係,卻仍然如同鏡花水月一般欲觸不及。
那個時候,如果抓緊你的手就好了……
“Jessica小姐,這麼晚了,需要我送你回家嗎?”
西裝革履的男人紳士地伸出手向我微笑。
“不用了,有人會來接我的。謝謝。”
這是第多少次,用這個理由搪塞別人的好意了呢?
抓起隨身的包走出酒吧,風裡淡淡的血腥味告訴我,是“那個人”回來了……
“親愛的Jessica小姐,我所有的一切包括我的心都給了您,
“您願意收留我這一無所有的流浪君王,允許我和您一起回到我們的城堡中嗎?”
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聲音。
是林允兒。
路燈下,那個人手執一支淡藍色的玫瑰,安靜地站在那裡微笑著望著我,纖細的身影染上一層暖色的光芒。
腦袋還沒有做出反應,身體已經先一步撲上去緊緊抱住了她。
眼淚控制不住的流下來,是我的小允,回來了。
“很辛苦吧?不知道你習不習慣……泰妍姐沒欺負你吧?”看著我將頭埋進她懷中啜泣,林允兒的聲音有些不知所措的慌張。
“Hing!你好意思說!誰讓你一聲不響的就走了!”佯裝生氣的嘟起嘴踢了懷中那個笨蛋一腳,“但是吶,你不是一無所有噢~”
看著懷中的傻瓜變得有些迷惑的表情,我抬頭給了她深深的一吻。
“因為我的心一直在你那裡啊,我的笨蛋君上。”
- 正篇 | Fin. -
留言列表